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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概况信息   索 取 号 E23000-0901-2011-0006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zfb  生成日期 2011-07-15 09:28  
横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峰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府发[2011]11

 

横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横峰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横峰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横峰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逐步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公共农技推广的主导和带动作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

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逐步构建起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职能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以下简称乡镇综合站)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在发展生产中的问题和要求;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指导、支持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对农民、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机大户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根据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协助当地政府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承担农业信息的采集、反馈、传递和发布等服务工作;受乡镇(办事处)政府委托,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管理职能。

(二)理顺体制机制

按照有利于统筹安排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原则,乡镇综合站实行“‘三权’归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员、经费、财产和业务管理等工作;乡镇(办事处)政府负责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乡镇综合站领导的职务,在充分听取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局按程序进行任免。乡镇综合站及其工作人员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办事处)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考核机制。

(三)设置机构和岗位

乡镇综合站原则上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设置,全县共设立10个乡镇综合站。考虑到畜牧兽医工作的特殊性,各乡镇(办事处)综合站应保留畜牧兽医站站名,加挂畜牧兽医站牌子,按照统一领导、分块运作的要求,与乡镇综合站合署办公。同时按照职能设立农技、能源、植保、种子、农机、动物防疫、水产、农业综合信息等8个岗位。

(四)核定人员编制

原则上各乡镇(办事处)农业“五站”按照理顺体制后,组建乡镇(办事处)综合站,每个综合站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1-2名;每个综合站核定编制8-10名,其中:畜牧兽医站2-3人,人员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不变,人员不足的乡镇(办事处)可由超编乡镇(办事处)调剂解决,如有缺额以后逐年从“三支一扶”的支农大学生中增补。

(五)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改革的要求,基层农技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在原定资金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上级安排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经费,由县农业部门提出分配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到位,县财政也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六)规范建管行为

乡镇(办事处)综合站办公场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外观、统一标志、统一服务窗口”的标准,采取“多方筹措、资金打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建设,新建乡镇(办事处)综合站用地,由当地乡镇(办事处)负责无偿提供,可以改建,也可以合建。

乡镇(办事处)综合站的所有财产要完善产权手续,其土地、房屋设施、仪器设备、名称等一切有形和无形资产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属乡镇农技综合站,由县农业局、县国资办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平调、拍卖和处置。今后,确因工作需要对乡镇(办事处)综合站的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的,由乡镇(办事处)综合站上报县农业局、县国资办审核,并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处置。

(七)建立村级网点

在全县各行政村设立农技活动室,配备一名农技推广协助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技推广协助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由村委会和乡镇综合站负责推荐,报乡镇(办事处)政府研究确定。农技推广协助员原则上由村干部兼任,有条件的村也可聘请“田秀才”任专职协助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需报县畜牧兽医局备案。

(八)创新推广方式

推行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度,每个乡镇(办事处)农技人员指导一个村(或基地、专业合作社),培植10户农业科技示范户,联系100户农户;村级农技推广协助员和动物防疫员帮扶示范户,服务当地群众;农业科技示范户带动10户农户,辐射周边农民。

每个乡镇综合站建立2个以上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的辐射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巩固技术服务窗口咨询、墙报宣传、实地指导、田间课堂示范等传统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开展技术服务,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编办、发改委、人劳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横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协调配合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配合,统筹协调。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协调各方面利益,做好人、财、物平衡移接交工作。

(三)注重时效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关系到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加强培训

要加强现有农业技术人员培训,通过学历教育,提升他们的学历和综合文化素质;定期进行农技人员的继续教育,着重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每年对乡镇农技人员培训一次,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并有针对性的委托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技骨干,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短期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开展系统性、长期性的培训,形成加强农技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整体素质。

 

 

 

 

 

 

 

 

 

 

主题词:农业    技术推广体系    实施方案    通知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印发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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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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