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门畈乡政法综治工作“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的龙门畈将步入赶超式发展的快车道,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不稳定因素及人民内部的矛盾将来凸现,政法综治工作将面临着更加严峻形势。为了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乡创建“特色农业示范乡”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稳定为中心,以村组平安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具有龙门畈特色的社会安全管理工作新途径,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政法综治工作水平,使社会安全管理工作适应我乡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为我乡的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社会大局更加稳定,治安环境更加安全,法治环境更加良好,队伍建设更加坚强为标准,健全规范“打、防、管”一体化、社会矛盾化解、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和乡级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五大支撑体系,创建“全国和谐平安乡镇”。
具体目标是:
——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协议履行率达94%以上,坚决遏制因矛盾纠纷激化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现、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坚决遏制因工作失误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
——治安环境更加安全。可防性案件发案率逐步降低,坚决遏制在全县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遏制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事件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居全县前列,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3%和2%以内;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5%以上,且满意率百分点每年相应递增,全力打造“群众最具安全感乡村”。
——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坚持普治结合,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实施,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普法覆盖率达90%以上,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队伍建设更加坚强。政法综治队伍维护安全稳定局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廉洁执法的服务理念深入民心、扎根警心,涉法信访总量、越级集体访等指标稳中有降,坚决遏制进京到省涉法信访案件发生;争创全国先进基层司法所,政法队伍的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打、防、管”一体化
1、“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有力。继续以开展露天煤整治为突破口,打黑除恶、打霸治痞、整治黄赌毒、打击涉枪涉爆犯罪等专项行动,主动进攻,滚动打击,严厉惩处,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加大对重点物品、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
2、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一是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大力推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年适量增设视频监控探头及治安卡点。二是加强村组治安防范。推行户访制、党员联户制、村民轮值夜巡制等自防自护模式,确保95%以上的村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三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以村组为单位,建立治安联防小分队,老年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
3、突出治安管理三大重点。一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针对治安问题多发于社会特殊群体认真落实教育、服务、维权、疏导、管理、控制等措施,着力解决因各种原因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推行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努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管理、服务管理和帮教管理,促进顺利回归社会,避免脱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快流动人口专管队伍和信息平台建设,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录入率、信息准确率和走停核销率均达95%以上。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管理。加强对学校、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地区和企业管理,将排乱治乱的触角向重点建设项目、经济活跃区域、人财物聚集区延伸,实施全过程不间断、动态化治理。
(二)社会矛盾化解
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评估、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四项长效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防激化,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
1、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变“被动维稳”为“主动维稳”,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乡村工作目标管理,并明确监督考核办法。二是逐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前置程序。通过对重大事项实行预先调研、专家评估、群众听证,防止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出现偏差,对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暂缓决策或实施,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终止决策或实施,确保决策和执行获得群众支持。三是不断改革创新,探索研究分级评估办法,引入行政问责机制,保证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2、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规范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避免群众诉求的非理性表达。着力畅通三条绿色通道:一是办公窗口绿色通道。二是畅通涉法信访绿色通道。三是基层联系点绿色通道。
3、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以落实“第一时间调解,矛盾不出乡”等要求为基础,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加强“大调解”队伍建设,建好、用好、管好首席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三支调解队伍。三是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健全预警机制。“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大调解”工作“三升三降”:矛盾纠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群体性事件排查预警率“三个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三个下降”,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4、建立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内容,实实在在地办实事、办好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社情民意的办结率,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及时进行整理分类,明确承办部门,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普法依法治理
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增强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能力,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满意率逐年提高。
1、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为普法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将传媒普法、阵地普法和流动普法相结合,不断丰富和拓展普法的手段与形式,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便民、惠民措施得力;严格依法行政程序,畅通群众监督行政行为渠道,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二是继续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围绕全乡工作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不断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乡村”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95%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民主法治村”标准。
(五)政法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政法的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以及人才和装备建设,加大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政法工作公信力的政法队伍。
2011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