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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工作动态   索 取 号 E23000C-0401-2008-0006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龙门畈乡  生成日期 2008-12-3 17:53  
严格落实“四项制度” 全力抓好信访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加大矛盾和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解决合理诉求,使全乡信访工作取得新进展和开创新局面,我乡从建立健全“民情日记制、首问负责制、集体会诊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入手,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格局,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维护全乡的和谐稳定。

一、民情日记制度。明确记“民情日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干部人手一册民情日记本,就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登记和记录。特别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矛盾纠纷早知情,安全隐患早预防。乡党委定期对干部的民情日记进行监督检查。

二、首问负责制度。第一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单位及乡村干部要认真负起责任,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等问题要热情接待,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及时转交包干村领导,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真心诚意帮群众。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现象,一经查实,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三、集体会诊制度。明确属一般性的矛盾纠纷的,由包干村领导牵头,挂点县干部和乡村干部一同负责解决;属疑难复杂,重大特殊的,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办、信访办牵头,乡主要领导协调有关单位,实行“集中会诊”。确保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

四、限时办结制度。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案结事了”,对矛盾纠纷问题调处责任进行分解,逐项落实到人,实行“三定”、“三包”,即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做到一包到底,限时办结。规定一般性纠纷3天内调结;疑难复杂的纠纷10天内调结,通过限时办结制度的建立,从而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时效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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