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直各单位: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为了更好地开展2008年我乡义务植树活动工,根据县绿委关于开展2008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乡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义务植树的人员:各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植树地点:龙门烽火砖厂边
三、植树时间:2008年3月1日上午8点
四、要求:参加义务植树的人员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义务植树并自带工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