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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法规文件 |
索 取 号 |
E23000H-0201-2008-0007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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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责任部门 |
港边乡 |
生成日期 |
2008-12-3 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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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园企业申报过程及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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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提供的材料
①出资方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②资信证明;
③项目报告及项目建议书;
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⑤合同章程审批报告及合同、章程;
⑥合资意向书;
⑦董事会各方成员委派书;
⑧董事会名单;
⑨其它专项审批文件。
2、入园企业(投资商)取得土地属性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属于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证的,自土地证颁发之日起使用期限工业用地为50年,综合用地为 40年,住宅用地70年,外资企业用地使用期限以营业执照上经营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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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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