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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横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港边乡>公共服务>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信息类别 公共服务  索 取 号 E23000H-0801-2008-0005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港边乡  生成日期 2008-12-3 15:59 
土地规划服务指南

事项依据: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 、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

3 、乡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

4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 、张榜公布。

6 、乡国土资源所、村建设部门审核。

7 、乡人民政府审核。

8 、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 、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 、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1 、乡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

12 、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具体申报材料:

    一、属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 、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 、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报表。

二、属于易地新建的,应报送:

1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 、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承诺书。

3 、外地迁入户,须提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集体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承办人 :李国有    联系电话 ;15979332028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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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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