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一、一胎生育证
1 、办事程序
育龄妇女分娩前→持结婚证、户口薄→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批准发证。
2 、申报材料、数量
申请表 1份,结婚证复印件 1份,户口薄复印件 1份,女方 1寸照片 2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张秀珍 联系电话: 13970350907
二、再生一胎生育证
1 、办事程序:
育龄妇女怀孕前→持结婚证、户口薄→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生育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发证。
2 、申报材料、数量
申请表 1份,结婚证复印件 1份,户口薄复印件 1份,女方 1寸照片 2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张秀珍 联系电话: 13970350907
三、独生子女证
1 、办事程序:
只生育 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审核经夫妻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场审核→由县计委发证。
2 、申报材料、数量
申请表 1份,小孩照片 1张
3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张秀珍 联系电话: 13970350907
四、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1 、办事程序:
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持本人的结婚证、身份证件→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审核办理。
2 、申报材料、数量
照片 1张、近期环孕检情况证明 1份、申请办证证明 1份。
3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徐 丽 联系电话: 13879322709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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