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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横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港边乡>公共服务>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信息类别 公共服务  索 取 号 E23000H-0801-2008-0008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港边乡  生成日期 2008-12-3 16:0 
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指南

事项依据:
  

一、一胎生育证

1 、办事程序

育龄妇女分娩前→持结婚证、户口薄→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批准发证。

2 、申报材料、数量

申请表 1份,结婚证复印件 1份,户口薄复印件 1份,女方 1寸照片 2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张秀珍             联系电话: 13970350907

二、再生一胎生育证

1 、办事程序:

育龄妇女怀孕前→持结婚证、户口薄→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生育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发证。

2 、申报材料、数量

申请表 1份,结婚证复印件 1份,户口薄复印件 1份,女方 1寸照片 2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张秀珍             联系电话: 13970350907

三、独生子女证

1 、办事程序:

只生育 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审核经夫妻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场审核→由县计委发证。

2 、申报材料、数量

申请表 1份,小孩照片 1

3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张秀珍             联系电话: 13970350907

四、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1 、办事程序:

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持本人的结婚证、身份证件→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审核办理。

2 、申报材料、数量

照片 1张、近期环孕检情况证明 1份、申请办证证明 1份。

3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6 、承办人:徐               联系电话: 13879322709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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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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