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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工作动态   索 取 号 E23000H-0401-2008-0059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港边乡  生成日期 2008-12-4 18:59  
关于制定港边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我乡辖区内的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总结森林防火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构建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保障森林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工作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控制火情传播和蔓延。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扑救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3、分级负责:预防与控制工作由管理处统一领导,实行综合分场对森林管理、养护责任制,森林防火、灭火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负责的原则。应急小组为主要负责人,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4、等级控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将灾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火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5、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扑救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保证发现、报告、扑救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6、科学工作:规范防控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扑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森林火情分级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它荒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日常管理机构

1、乡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按各自职能具体日常森林火灾监测与预警、灾情报告、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等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指 挥 长:胡长华

副指挥长:黄     柯途良

    员:黄然根       姚建林  张海文 

徐建华   李仕兵  徐太根  朱雪明

胡品泉   蒋清纯  徐茂盛  章树林

黎海根   徐祖忠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办公室主任柯途良同志兼任。

2、乡扑火队及各村应急小分队是日常快速反应队伍,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到达现场。

二、建立应急灭火工作小组体系

根据管理处人员分布的实际情况,分为第一出动力量:乡应急小分队;第二出动力量:各村应急小分队。接到火警后,乡政府除留下值班人员值班外,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紧急集合,并清点人数,统一指挥。同时管理处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领导机构,带班领导为现场灭火总指挥,组织现场灭火工作。按照扑救火情需要,对参加灭火人员分组分工:

灭火组:负责现场灭火工作;人员按照部门成建制(人数较多的部门以每五人为单位划分小组,由值班领导带队),由各部门值班领导带队,在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下进行行动,并负责本组人员的现场组织、灭火及安全工作。

信息联络组:负责向各小组传达现场指挥发布的指令;向总指挥汇报各小组工作信息和所遇到的异常情况;指引进入和撤出火灾现场的路线;对外联络增援队伍。

交通运输组:负责人员及物资运送任务。

物资保障组:负责食品、饮料等物资的补购、分布和派送任务。

三、支援体系

根据灾情,按预警级别联系相应支援队伍,并做好日常交流与沟通,确保启用应急预案而调用力量时,支援队伍能够迅速到达现场,参加扑救工作。

第三章  日常工作措施

一、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1、设立专、兼职护林员,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协助有关执法单位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现可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报告。2、出现灾情立即汇报乡包干带班领导,并派出应急小分队提出灾情预警报告。3、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都必须向乡带班领导及时汇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预防控制

1、加强火种管理,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防止野炊、野外作业用火,清明节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林区明火行为的发生。

2、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定期做好山林防火道的整修工作。

3、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置防火警示牌,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四章  扑救技术

1、灭火时各下组一定要保持通信畅通,服从同意指挥相互配合,切不可单打独斗,既要扑打火头,又要注意后面巡查,以防死灰复燃。

2、应急灭火工具可选用鲜树枝,扑打时动作要轻举后重,斜向火焰成45°角扑压火头,再从地面拖回扫灭余火,切不可直上直下或猛起猛落,以免助长火势或引起火星四处飞散,造成新的火点。

3、要因地制易。当火从山上向山下蔓延时,火势较弱,应及时组织扑救;反之,火势较强,不可逆火扑火。

4、要注意风向,一般不打逆火风火。

5、灭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6、人员安全高与一切,必须注意人身防护。事先配带好湿毛巾、安全头盔等个人防护器材,扑救工作中若遇到地形复杂,可燃物量大、风大、体力不支时,应及时从一线撤离。

第五章  灾情应急响应

当接到乡指挥部发出的森林火灾灾警后,在乡带班领导的指挥下,根据火情,迅速启用相应的应急工作体系:1、发生森林火警,应急小分队应迅速赶赴火灾扑救,同时紧急调用第一出动力量进行增援。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第一、二出动力量,按指挥领导机构的要求和布置,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尽快投入战斗,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联系第一增援力量扑救。3、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第一、二出动力量和第一增援力量统一调度,协同作战,尽力控制火势,同时立即向第二增援力量发出紧急求助。4、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清点人数,确保队员全部归队后,安排足够人员留守巡查,其他人员撤退,经检查验收合格,留守的值班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1、建立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足够扑救一般森林火灾所需的灭火物资。灭火工具:柴刀(20把)、扑火拖把(30把)。工作制服:迷彩服、军用胶鞋、水壶。火灾发生时组织分布。每月要组织清点,对已消耗或过期的灭火器材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补充或更换。2、灾情发生时,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在社会上购买急需物资使用。

二、人力资源保障

每年由森林防火办组织对专、兼防火业务热闹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以及灾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流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培训工作于10月份前完成,并举行一次实战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法制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社会动员与舆论支持

1、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加强应急训练,以备灾情发生时有效开展各种工作。

2、及时报道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公众行为,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第七章  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森林火灾的实际情况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联系电话:0793----56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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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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