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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民政工作发展规划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三保一弘扬”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一个和谐的社会,突出表现在社会充满活力,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大局稳定,社会管理有序。民政工作主要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重大。加强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必然要求。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民政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了灾害救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社团管理、殡葬改革、老龄事业、慈善事业等一系列工作,内容之繁杂、领域之宽泛,尚无其它部门可以相比。可以说,没有哪一个部门像民政这样,集中了那么多类别的困难群众,也没有哪一项工作像民政这样,与那么多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及民政工作给予了厚望。温家宝总理曾经说:作为总理,他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原省长吴新雄在今年省人大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政府的最大责任。”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吴新雄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当前应突出抓好 “五件事”:让农民子女读得起书、农民看得起病、养得起老、富得起家、过得舒适,其中三件事就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需要民政部门的积极参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民政工作既要服务全县21万人,其中包括1268名优抚对象、5994名城市低保对象、1081名五保对象、8521名农村低保对象、1.98万老年群体、老区群众、特定时期的特殊困难对象。占全县总人口20%,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已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同时还担负着突发事件后的救灾救济工作任务,既要为抗洪救灾中的困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还要为参加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的部队援救人员提供军需补给和慰问工作,所以说民政工作包罗万象,没有任何一项工作可以与之相比。民政工作与群众关系密切,最能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感情,反映群众的意愿、解决群众的难题。民政工作也是最贴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化解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十一五”期间,我局在上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下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排了1.4亿元资金,妥善解决了灾民、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户的生活困难,稳定了弱势群体。通过逐年对调整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和城镇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足额发放,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解决信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个案,使这一特殊群体基本趋于稳定。通过近几年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打造社区平台,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村(居)民参与民主政治的途径,使城市和农村的基层呈现出和谐、有序、文明、安定的气氛,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社会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是通过民政工作的开展得以化解。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推进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与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二)基本思路
基本任务从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向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向转变;工作重心从侧重单项推动向完善民政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发展机制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工作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现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转变。
(三)发展原则
民政工作社会化。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融纳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立足“以人为本”,确立民政发展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现代化。以“数字化民政”建设为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三、“十二五”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3、完善救灾减灾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加强对乡、镇救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县、乡(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到十二五末,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宜居横峰”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县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三)健全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优抚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在未来五年力争兴办3所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应确保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设置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县各个乡镇、社区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三无”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实行全额救助。
3、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销售每年保持增长4-5%。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城市民间组织数量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新途径,大力推进农村村委会合并和城中村改居、村居整合等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率达到95%以上,婚登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殡葬改革,要建设1座占地面积60亩左右的公墓区。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新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六)重大项目
1、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项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十一五末全县低保工作情况,十二五末全县低保人数6000人左右,每人年补差2400元,年需保障金1440万元,合计7200万元。(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未来五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预计在8000人之间,按照每人每年1140元的平均补差计,年需资金约912万元左右,合计4560万元。(3)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未来五年,全县城市特困五年基本医疗救助按救助5000人左右计,人均800元,五年大病医疗救助按救助300人左右计,人均15000元,五年共需总资金约850万元。(4)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资金。五年基本医疗救助按5000人计,人均600元,大病救助按300人计,人均12000元,共需资金约660万元。
2、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兴办居家养老院,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多种“寄养”、“托管”养老服务模式,以实现“十二五”期间社会化养老全覆盖。二是认真抓好已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县中心光荣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老年公寓,工程预算总额在1480万元,占地面积为15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力争在2012年建设资金全面到位。
3、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本建设,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会。充分利用好横发[2006]18号《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逐年扩建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50平方米以上。到“十二五”末,社区办公用房要达到300平方米的标准。
四、“十二五”发展举措
(一)夯实基层民政基础。
民政工作的贯彻落实要靠机构健全、运转高效的民政组织来实施。要强化基层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努力帮助基层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问题。一是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乡镇要有专职的民政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村配备设立民政专干或协理员,其相关待遇视同村(居)委会干部。二是发展并完善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民政工作随着外延、内涵的扩展,要不断加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需要用科学化、专业化的工作方式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
(二)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民政工作的发展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一是进行制度创新。要树立民政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水平。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灾害救助模式、养老服务模式、医疗救助模式、婚姻登记模式、殡葬管理服务模式、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模式等的创新。三是建立社会政策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对民生政策的期盼,对政策执行的反应,对政策调整的建议,构建顺畅的民情、民意通道。
(三)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民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尤其要提高干部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把各项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到位。培养干部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民政部门领导班子用干部、带队伍能力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形成一支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民政干部队伍。抓好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建立民政资金筹措机制。
1.财政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民政工作主要是政府行为,民政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主渠道应是财政投入。争取党政支持,努力做到民政事业资金特别是救助抚恤资金所占比例不断增加,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或财政支出的增加成正比,形成民政事业资金财政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
2.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人大等监督。民政专项资金都应依托财政专户,封闭运行,确保上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配合审计监督,改进管理方法。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定、修改、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民政专项资金建立支出专户,专款专用。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民政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引进民主评议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社区的诚信人士作为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发放民政救助资金必须坚持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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