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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通 知
各科、室、中队: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肃纪律,规范行为,现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纪律条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纪律条令》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纪律条令》共3章、31条,设立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使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使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二、加强学习。各科室队要把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内容抓紧抓实。学习中,可采取科室队集中学习、讨论、民警自学、记学习笔记等形式,拓宽思路,加深理解,并在日常生活和执勤执法活动中坚决贯彻执行。
三、认真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民警的行为规范,全体民警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坚决依纪依规办事,按照从严治警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
横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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